文 | 米粒妈 (公众号 米粒妈频道)
前几天刷微博,一条#二胎协议 房子只写女方名字#的话题上了热搜榜。
微博上很多媒体、大V都转发了这个话题,引起了很多网友的热烈讨论。
了解了事情的前因后果,大致情况是:
有网友在义乌某论坛上贴了一张图,是一份丈夫与妻子的“二胎协议”,协议内容如下:
丈夫要答应妻子在义乌购置房产,写妻子一人名字,且放弃房产所有权,如违约丈夫离婚净身出户,财产全部归妻子;
妻子要求必须在月子中心坐月子,如违约丈夫罚款10万元当作做月子费用;
丈夫不能因妻子生育后身材走样而嘲笑妻子,不能说:“宝宝不像我,不是我的孩子,是你和别人生的”、“宝宝像你这么难看”等类似的话,如违约丈夫按照500元/次的赔偿标准。
文字整理如下:
这份协议,引发了很多网友的热烈讨论,有人说:
“两夫妻需要这些吗?如果要,还不如各走各道。”
“这怎么感觉不像夫妻啊,像代孕!或者生的别人的孩子······”
但获得更高赞,舆论导向更多的评论是:
“婚姻本来就是合作关系,光谈感情不需要结婚。”
“很合理,女性因为生育失去事业发展和经济独立能力应该得到补偿。”
“挺好呀,养两个孩子有多累,到时候皮肤松弛、精神不好,男的又拿这个当理由出轨,到时候离婚啥都没有,还累了这么久,再说了,你情我愿的事,外人没资格多嘴。”
这份遭受非议和众多调侃的协议,我看到的却是悲哀。
协议的第4、5、7、8条,难道不是一个丈夫应该做的吗?
更为可笑和可悲的是,协议里还拟出了“不能说:‘宝宝不像我,不是我的孩子,是你和别人生的。’‘宝宝像你这么难看’等类似的话。”
这么荒诞的条款为什么会平白无故写在协议里?是不是因为丈夫在老婆一胎时,就说了类似这样伤人的话?
说到底,协议背后是女人彻骨的心寒、无奈和对婚姻的不安全感。
这个话题,让我想起前不久的另一个话题——#婚礼前准新娘突然发飙:婚后各过各的!只因男方拒绝在房产证上加她名字#,当时在微博上也是一石激起千层浪,引发了很多网友的热烈讨论。
事情是这样的:
乐乐(化名)本是幸福的待嫁女孩,她正与男友筹备婚礼,但男朋友提出拒绝在房产证上加她名字。于是她提出一系列婚前要求,让男方觉得接受不了。
总结聊天内容:
男方婚前买了房,不愿意加女方名字,女方直接拒绝了男方彩礼,并提出了3条婚前协议:
不帮男方还房贷,并只愿承担50%的生活开销;
不接受成为全职太太,琐碎事两人分担;
女方不照顾男方父母。(男方母亲有抑郁症,可能遗传老年痴呆)
有网友认为女方太过强势,以这样的心态去结婚不真诚;
另一方网友觉得,男方太过小气,女方缺少保障。
更多的呼声是:
“这样子很公平对等啊,是两个成年人的态度,不知道男人的意见从哪里来。”
“从对话来看,男方还完房贷每月生活费不多了。就指着女方的钱生活呢。其实是男方鸡贼了,女方只是不愿被吸血而已。然后男方和一群男网友就炸了。”
看完火药味十足的微信对话,我只想说,女方三观很正啊!
用网友的话来说:
“男方不出钱,女方婚前可得的都不要,婚后提出的还只是经济和家务上的AA制都被喷?!倘若生个孩子,女方还要额外承受生理上的辛苦和对身体、收入以及职业前途的影响,男方考虑到了吗?!有人说谈这些伤感情没意思?多少人扯着道德感情在婚姻里榨干女人方方面面的价值和劳力,然后厌弃!还连财产都不放过!”
“男方要补偿女方的生育损失跟因为生育造成的工作损失,这样才是男女平等,谁也不占谁便宜,否则男方不给妻子相应补偿就不是爱情,是恶意通过女性牺牲而获取利益的无耻行为。”
这两个引发无数网友吐槽的话题,在我看来都指向同一个问题:
中国女性开始真正觉醒了,她们不再接受传统意义上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式的婚姻,不再低姿态地接受女人就该有传宗接代的义务了。
微博上有个人就#二胎协议 房子只写女方名字#的话题,说:
“这是严重中了ayawawa的毒了,在情感邪教教主眼里:女人的子宫是性别最大优势,等于男方的房子,所以签订了购房协议只写女方的名字,拿子宫换了一套房子。”
呵呵,对于这番物化女性的言论,我实在不敢苟同。
Ayawawa式鼓励、怂恿女性用自己的“性价值”去获取利益的做法,我当然不认同,但以此把这个话题混为一谈,未免太不妥当。
对于男人来说,一颗精子就可以换来一个孩子;而对女人来说,生孩子不光光要承受身材的走样,承受着十月怀胎的劳累,承受生产给身体带来的伤痛,承受着日日夜夜喂养孩子的艰辛,还要承担因生育带给事业造成的影响,甚至是阻碍,但对于这一切,男人并不以为然。
在我看来,这恰恰是中国女性在长久的压抑中,爆发出的自主意识的崛起,是大进步。
男人觉得女人太过现实,但如果不是守寡式婚姻、丧偶式育儿透支掉了女人太多的信心和热情,又何必走到需要依靠如此荒诞的二胎协议,来作为条件的地步,这荒诞背后,是无尽的悲凉。
有网友说,既然婚姻法不能完全保障女性的权力,那就自己约定。
无论是二胎协议,还是婚姻协议,表面上看是房产之争,但实际上这更像是一种关乎于安全感的承诺。
其实,婚前婚内协议这事并不新鲜,很多明星名人私下都有签署。
“史密斯夫妇”布拉德·皮特和安吉丽娜·朱莉就签署了婚前协议。
据报道,两人的婚前协议多达101页。其中被爆出最抢眼的莫过于“防偷吃条款”,该条款规定皮特若因为“小三”要求离婚,6名子女的主要监护权就归朱莉所有,两人如离婚能带走各自婚前财产,但得把婚后赚的钱均分6份,为子女成立信托基金。
就连美国总统特朗普和其结发妻子伊凡娜·特朗普也签署过婚前协议,婚后十年间,协议经过多次修订。
最后的一次修订规定:一旦二人离婚,特朗普须付给伊凡娜一次性现金1000万美元,或者每年35万美元直至其去世;特朗普还须赠予伊凡娜一座价值1200万美金的豪宅,提供400万美金供伊凡娜在纽约居住,并付给3个孩子每人每年10万美金的抚养费。最后的结局是,伊凡娜拿到了2500万美元。
与有“登徒子”绰号的美国影星米哈依尔·道格拉斯结婚的泽塔琼斯女士,可能知道丈夫的嗜好,于是在婚约中规定了这样的条款——如果道格拉斯拈花惹草欺骗了她,道格拉斯应付给她500万英镑的赔偿,而一旦离婚,则按他们婚姻持续时间确定赔偿金,每一年应付道格拉斯夫人100万英镑。
可以说这是进步,值得提倡,并且这在国内外已有大张旗鼓之势。
很多人认为男女平等的时代已经到来了,表面上看女性的社会地位提高了很多。但实际上,该好好照顾孩子和家庭的任务,受传统角色的影响,还是一件不落地回到女性头上。
更为不公的是,女性一方面在家庭中创造的价值没有得到真正的认可和尊重,一方面还被所有人认为是理所当然,甚至被轻视。
而社会一方面不断暗示女人要做兼顾家庭和事业的优雅女性,美丽妻子,一方面在婚姻法倾向了男性,很现实地忽略了女人生孩子、照看老人、补贴家用、劳心费力的付出。
被冠名为“超人妈妈”的中国女性,她们倍受家庭和职场的夹击,受够了婚姻里的孤独和冷漠。
所谓协议,只不过是她们想拿回人生的主动权,以此换来生活不是牢笼,婚姻不是坟墓的可能性。
如果不能给予女性十足的安全感和相应的法律保护,充分认可和肯定她们的付出和价值,别说生孩子,就连婚姻都望而生畏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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